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English

项目实施总结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项目实施总结 > 正文

2021年度深交所奖学金项目总结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25

一、项目名称

深交所奖学金

二、项目实施单位

西安交通大学学生处

三、项目简介

深圳证券交易所于1990年12月1日开始营业,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受中国证监会监督管理。深交所立足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全局,经过30余年的发展,初步建立起板块特色鲜明、监管规范透明、运行安全可靠、服务专业高效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深交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按照证监会“四个敬畏、一个合力”工作要求,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市场基础制度,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有效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平台作用和资源配置功能,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促进科技创新企业、民营企业、成长型企业做大做强,全力打造国际领先创新资本形成中心,建设世界一流证券交易所,为打造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贡献积极力量,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中发挥更大作用。

为了支持西安交通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鼓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全面发展,为资本市场发展储备科技人才,深圳证券交易所向西安交通大学捐资设立“深交所奖学金”。

四、开展时间及流程

1.奖学金评审工作在每学年第一学期集中开展。学校在学期初下发奖学金评定通知,各书(学)院根据奖项要求,组织学生申请。

2.由评审小组根据申请学生的情况和各项奖学金的要求进行初评,初评结果在全院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材料报学生处审核。

学生处审核各项奖学金申报材料,在全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请评审委员会审定。

3.对奖学金初评结果有异议者,可在本院初评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实名向本院评审小组提出书面异议,评审小组应在接受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对本院评审小组答复仍有异议,可在评审小组答复后3个工作日内向学生处提出书面申诉,并附本院评审小组书面答复意见。学生处接受申诉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并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后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校领导批准,通知学生本人及书(学)院,此处理意见为最终处理意见。

4.在奖学金申请和评审过程中,如发现学生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当学年获评资格;凡已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称号,追回已发奖学金。情节严重者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五、项目成果

新时代资助工作正面临从“大水漫灌”到“精准滴灌”、“保障型资助”到“发展型资助”、“经济资助”到“能力资助”和“无偿资助”到“有偿资助”的“四个转变”。西安交通大学始终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西迁精神”为指引,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导向,以“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为基础,以学生工作大数据分析与服务平台为支撑,着力构建包括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思想引领有效融合的资助育人长效机制,深入发掘资助育人内涵,形成有智慧、有温度、有内涵的“三有”精准资助育人体系,推动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1年我校共有19人获得了深交所奖学金,金额共计14.6万元,深交所奖学金的设立极大的鼓励了我校品学兼优的学生,培养饮水思源,回馈母校的精神,激励学生奋发进取,成才报国。

姓名

性别

奖励金额(元)

郑海天

5000

徐红伟

5000

宋昕宇

5000

李雅楠

5000

储文煜

5000

何子源

5000

余倩

12000

杨帆

12000

宋林

12000

宋鸽

8000

汪泓涛

8000

答怡然

8000

王晨宇

8000

魏刚林

8000

桑新欣

8000

潘东亚

8000

吴耀军

8000

刘俊平

8000

张志强

8000

六、财务报告

支出时间

支出金额(元)

奖励人数

2021-12-02

146000

19

2022年4月20日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西安交通大学教育基金会 陕ICP备06008037号

电  话 :029-82661921 传真:029-82668262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邮政编码: 710049

技术支持与维护:西安交通大学数据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