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English

捐赠流程
当前位置: 首页 > 捐赠指南 > 捐赠流程

捐赠工作流程

一、基金会充分了解捐赠方捐赠意愿(捐赠形式、数量或金额、资金用途(限定或非限定)、时间期限、是否动本、捐赠答谢),详尽告知双方权利义务。

二、基金会根据捐赠方意愿,策划捐赠方公益意愿与学校事业发展相一致的公益项目。

三、基金会根据捐赠方意愿拟定《捐赠协议书》及《捐赠资金使用办法》。

四、基金会与捐赠方协商一致后签署《捐赠协议书》。

五、捐赠方根据协议交付捐赠资产,基金会收到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具捐赠发票,颁发捐赠证书,并公示捐赠信息(捐赠人不愿公开的,尊重捐赠人意愿):

  1.资金捐赠:在资金到帐后,根据捐赠资金的货币种类、实际金额开具捐赠专用发票。

  2.实物捐赠:在捐赠物到达基金会后,基金会会根据捐赠人提供的购货发票,开具捐赠专用发票;捐赠人无法出具购货发票的,由第三方社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基金会按评估价向捐赠人开具专用发票。

  3.其他捐赠,如股权、债券、有价证券等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六、基金会按照捐赠物资用途专项分类管理,设立财务专项账户,专款专用。

七、基金会按照捐赠协议合理确定校内受益人执行项目,并按照《捐赠资金使用办法》向受益人分期分批拨付捐赠资金。基金会定期检查、监督捐赠物资使用及项目进展情况,并向捐赠方及时汇报;年末提交项目年度工作报告,项目执行结束提交结项报告。

备注:基金会开具的“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具有税前抵税功能可抵扣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详情请参考

抵税政策:

http://www.ef.xjtu.edu.cn/jzzn/dszc.htm

捐赠抵税计算器:

http://www.ef.xjtu.edu.cn/jzzn/sljsq.htm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西安交通大学教育基金会 陕ICP备06008037号

电  话 :029-82661921 传真:029-82668262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邮政编码: 710049

技术支持与维护:西安交通大学数据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