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华为奖学金、奖教金
二、项目实施单位
西安交通大学学生处
三、项目简介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是全球领先的下一代电信网络解决方案供应商。公司坚持以“人才第一”为指导方针,重视科学技术在企业发展中的先导作用,重视人才的培养和任用,关心国家教育事业的发展。为激励学生和教师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献身教育和科技事业,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决定2020年在西安交通大学设立“华为奖教金”,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奖金额度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向西安交通大学提供总金额为4万元整人民币的奖教金。奖项及额度分配如下:
类别 |
分配对象 |
名额 |
金额 |
合计 |
奖教金 |
教师 |
10人 |
4000元/人 |
4万 |
2.奖励范围
奖教金用于奖励电信学部、机械学院、材料学院、物理学院、化学学院、电气学院、能动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钱学森学院以及学生工作系统相关人员,从事教学工作成绩突出的教师和学生思想教育管理的优秀教师。
四、开展时间及流程
1.奖教金评审工作在每学年第一学期集中开展。学校在学期初下发奖教金评定通知,各书(学)院根据奖项要求,组织教师申请。
2.由评审小组根据申请教师的情况和奖教金的要求进行初评,初评结果在全院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材料报学生处审核。
学生处审核各项奖教金申报材料,在全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请评审委员会审定。
3.对奖教金初评结果有异议者,可在本院初评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实名向本院评审小组提出书面异议,评审小组应在接受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对本院评审小组答复仍有异议,可在评审小组答复后3个工作日内向学生处提出书面申诉,并附本院评审小组书面答复意见。学生处接受申诉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并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后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校领导批准,通知教师本人及书(学)院,此处理意见为最终处理意见。
4.在奖教金申请和评审过程中,如发现教师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当学年获评资格;凡已获得奖教金的教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称号,追回已发奖教金。情节严重者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五、项目成果
2020年我校共有10名教师获得了华为奖教金的资助,资助金额共计4万元,华为奖教金极大的鼓励了我校从事教学工作成绩突出的教师和学生思想教育管理的优秀教师。
获奖教师名单
年份 |
姓名 |
性别 |
金额 |
2020 |
惠彦渊 |
男 |
4000 |
2020 |
彭志军 |
男 |
4000 |
2020 |
牛宏杰 |
男 |
4000 |
2020 |
彭勃 |
男 |
4000 |
2020 |
顾蓉 |
女 |
4000 |
2020 |
孙丹 |
女 |
4000 |
2020 |
张瑞璇 |
女 |
4000 |
2020 |
王冲猴 |
男 |
4000 |
2020 |
李新安 |
男 |
4000 |
2020 |
邱辰 |
男 |
4000 |
六、财务报告
支出时间 |
支出金额 |
奖励人数 |
2021-04-01 |
40000 |
10 |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