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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旷视科技-人工智能学院奖学金项目总结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17

一、项目名称

旷视科技-人工智能学院奖学金

二、项目实施单位

西安交通大学人工智能学院

三、项目简介

为促进学生全面和特色发展,激励学生努力拼搏进取,提升学生管理服务意识,调动学生积极性和主动性,2019年,北京旷视科技有限公司向西安交通大学捐资90万元,设立“旷视科技-人工智能学院奖学金”,用于奖励西安交通大学人工智能学院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

人工智能学院旷视奖学金的种类包括:全面发展奖学金、特色发展奖学金、拼搏进取奖学金和公共服务奖学金,其对应的奖励名称为:全面发展奖、特色发展奖、拼搏进取奖和公共服务奖。

参评奖学金的学生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认真努力,学业成绩优良;

5、关心同学,积极参加朋辈帮扶;

6、主动参加集体活动,积极参与“四个一百”育人行动、科技创造、体育竞赛、文艺活动、志愿服务及社会实践等。

四、开展时间及流程

奖学金评审工作在每学年第二学期末或第一学期集中开展。学院下发奖学金评定通知,学生根据奖项要求申请。由评审小组根据申请学生的情况和各项奖学金的要求进行初评,初评结果在全院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材料报评审委员会处复评。评审委员会复评各项奖学金申报材料,在全院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各项奖学金最终人选。

对奖学金初评结果有异议者,可在本院初评结果公示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实名向本院评审小组提出书面异议,评审小组应在接受异议后 3 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对本院评审小组答复仍有异议,可在评审小组答复后3 个工作日内向评审委员会处提出书面申诉,并附本院评审小组书面答复意见。评审委员会接受申诉后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并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后提出处理意见,报院领导批准,通知学生本人,此处理意见为最终处理意见。

在奖学金申请和评审过程中,如发现学生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当学年获评资格;凡已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学院将撤销其所得号,追回已发奖学金。情节严重者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五、项目成果

人工智能学院成立本科生奖学金和表彰奖励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本科生奖学金的评审。学院领导、班主任代表、学业导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学生奖学金和表彰奖励评审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小组”)。

根据《人工智能学院旷视奖学金评定办法》的规定,经个人申报、班主任推荐、专家评审等环节,最终产生人工智能学院2020年度“旷视奖学金“评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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