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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组织学习《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8-11-16

2018年11月5日,民政部公布了《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暂行办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规定,新形势。为规范基金会投资行为,提升资金管理能力,11月14日上午,我会邀请法律、金融专家郭琦校友为大家做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基金会秘书长赵卫滨及财务部同事参加了此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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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中,郭琦校友为大家解读了新规定的内容,梳理了目前我国基金会领域主要的投资方式,结合我会的实际情况,就把控投资风险方面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培训讲解结束后,赵卫滨秘书长结合我们基金会的实际情况,对财务部的投资工作提出要求。首先,财务部以安全合规、界限清晰为准则,梳理正在进行的投资,依据《办法》中的新规定进行调整,及时妥善处理问题。同时,根据《办法》,从投资内容、管理框架、决策机制、止损机制、投资风险等级等多个方面,健全投资管理制度,规范自身投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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